关于推荐扬州市老科协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优秀老科技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2-12 浏览次数;1845
各县(市)、区老科协,市直各分会:
为进一步提升办会水平,鼓励全市离退休科技工作者和老科协组织以及工作人员为做好“三个服务”作出更大贡献,拟在市老科协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上表彰奖励老科协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优秀老科技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范围
1、优秀老科协工作者评选推荐的范围:本市老科协会员。
其条件是: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创新、求实、奉献的科学精神,离退休以后在科研开发、成果推广、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技术服务、科学普及、建言献策、著书立说、人才培养及其他服务社会方面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和事迹突出者。
2、先进工作者推荐范围:在市老科协各分会、市辖县(市)、区老科协专兼职工作人员,并在老科协组织工作三年以上。
其条件是: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创新、求实、奉献的科学精神,在开创老科协工作新局面、组织老科技工作者再做贡献、维护老科技工作者合法权益和热心会员服务、努力建设老科技工作者之家等方面成绩显著者。
3、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市老科协各分会、市辖县(市、区)老科协及其分会和专业学组。
其条件是:
(1)认真贯彻中办发[2005]9号和苏办发[2006]2号文件精神,党政领导重视,主动争取领导部门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工作活跃,社会影响好,在团结和组织老科技工作者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作用方面成效显著;
(2)组织机构健全,坚持民主办会,办事机构精干团结,规章制度完善并坚持执行,集体领导得力;
(3)坚持以会员为主体,在营造老科技工作者之家软硬环境、维护老科技工作者合法权益、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方面成绩突出;
(4)勇于探索新思路、新办法,推进协会改革和工作发展,协会的凝聚力和实力明显加强。
二、推荐名额
高邮、江都各推荐2名,其余县(市)、区老科协及市直分会各推荐1名,具体表彰名额待市老科协综合审定后确定。
三、表彰申报时间
请于三月十日之前各报一份推荐表给市老科协。
扬州市老科技工作者协会
201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