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2013年度扬州市自然科学
优秀学术论文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扬科协字[2014]18号
各县(市、区)科协、市级学会(协会)、高校科协、园区科协和企事业科协:
经市政府批准并委托,市科协组织开展2011-2013年度扬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表彰工作。请各单位按照要求积极做好论文的征集与初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征集的论文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在国内外刊物上已发表或在正式学术会议上交流过的论文,具体评选范围详见《扬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表彰办法》(附1)。
2、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包括:①论文原件(小三字号打印);②《2011-2013年度扬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附2);③论文已经发表或交流的证明材料。用外语撰写的论文须提供中文题目和摘要,否则不予受理。
3、各县(市、区)科协、市级学会(协会)、高校科协、园区科协和企事业科协作为本次论文征集工作的组织单位,请广泛发动、认真把关,对申报的论文进行初审并加盖公章,于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2011-2013年度扬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情况汇总表》(附3)报市科协学会部。
联系人:方晓平 冯晓群
联系电话:0514-87336887
表格下载地址:http://kx.yangzhou.gov.cn/“通知公告”栏目
附:1、《扬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表彰办法》;
2、《2011-2013年度扬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
3、《2011-2013年度扬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情况汇总表》。
扬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二O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1:
扬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表彰办法
一、评选目的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提升我市自然科学研究水平,推动科技进步与创新,促进学科繁荣与发展,加快人才成长与提高,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创新扬州和世界名城建设、实施跨江融合发展战略贡献才智。
二、评选范围
1、全市科技工作者在科研、教学、生产和管理方面撰写的自然科学学术论文。技术工作总结、资料汇编、科普文章等不属评选范围;
2、论文评选每三年举办一次,评选论文必须是评选年度内已发表或在正式学术会议上交流过的论文;
3、同一作者(第一作者),只能推荐一篇论文参加评选;
4、已获得过市级或市级以上表彰的论文,不参加本次评选。
三、评选标准
优秀学术论文应有独特性见解、理论性探索、创新性论述和实用性价值。本次评选的优秀学术论文分四个等级进行表彰奖励。
(一)一等奖 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刊物上发表的,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有所突破或有新的贡献,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的论文,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一等奖:
1、在自然科学理论研究或应用技术研究上有所突破,具有创造性理论研究成果,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的论文;
2、对我国经济建设有一定的推动作用,在技术、经济指标上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经实践证明有显著经济效益的研究成果论文。
(二)二等奖 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刊物上发表或在国际国内学术会议上交流的、达到国内同类研究较高水平的论文,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二等奖:
1、在自然科学理论研究上取得新进展以及技术方面有所创新的论文;
2、将引进的先进技术加以消化、吸收与再创新,经实践证明对生产、科研、教学、医药卫生等方面有应用价值,并可以推广应用的研究成果论文。
(三)三等奖 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刊物上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会议上交流,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的论文,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三等奖: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上取得一定成绩或在解决我市科学技术某一关键问题上有显著贡献,在技术指标上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的论文;
2、密切联系我市生产实践,对我市经济建设有显著作用的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方面的研究成果论文。
(四)优秀奖 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刊物上发表,或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学术会议上交流,有一定的科学理论研究水平,技术指标在市同行业中处先进水平,且具有实践应用价值的论文。
四、评选程序
在市政府领导下,由扬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委员会组织评选。评委会办公室设在扬州市科协。
(一)论文征集
1、以县(市、区)科协、市级学会(协会)、高校科协、园区科协和企事业科协统一组织征集;
2、参评论文由第一作者提出申请,填写《扬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请表》,提供论文原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论文评选
1、各论文组织单位负责初审和推荐,并填写好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将申报表、论文及证明材料一并报扬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委会办公室;
2、市评委会按专业分组进行评审,提出初步意见;
3、召开评委会讨论、审定,评选出扬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五、奖项设置
(一)市政府表彰:奖项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占征集论文总数的5%;二等奖占征集论文总数的10%;三等奖占征集论文总数的18%。
(二)市科协表彰:奖项为优秀奖,占未受到市政府表彰论文总数的70%。
六、表彰奖励
获一、二、三等奖的优秀学术论文,经评委会向社会公示7日内如无异议,由市政府颁发《扬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证书》。
获优秀奖的学术论文,由市科协颁发证书。
获奖证书可作为论文作者考核、晋升、聘任的依据。
同一篇论文有多名作者的只向第一作者颁发证书和奖励。
七、时间安排
1、下发“关于评选2011—2013年度扬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的通知”(2014年2月);
2、收集整理论文,做好评审前的准备工作(2014年3-6月);
3、组织评审及评审结果公示(2014年7月);
4、评审结果报市政府审核批准,并作出表彰决定(2014年8月)。
附件2:
2011-2013年度扬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
论文题目 |
|
所属 学科 |
理工□ 农 □ 医 □ | |||
第一作者 |
出生年月 |
工作单位 |
职 务 |
职 称 |
联系电话 | |
|
|
|
|
|
| |
论文发表或交流情况 |
发表时间 |
|
刊物名称 |
| ||
交流时间 |
|
会议名称 |
| |||
论文摘要 |
| |||||
组织单位初审意见: ( 盖 章 ) 年 月 日 | ||||||
扬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制
附件3:
2011-2013年度扬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情况汇总表
组织单位:
序号 |
论文题目 |
所属学科 (理工/农/医) |
发表刊物或交流会议名称 |
作者姓名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